國立臺灣大學
元件材料與異質整合碩士學位學程甲組(主修奈米電子含光電半導體)
115 年甄試簡章

  • 所組代碼
    K040
  • 身份別
    一般生
  • 招生名額
    15
  • 放榜時間
    11/5 中午 12 點前(第 1 梯)
  • 線上報到時間
    11/25 早上 10 點至 11/27 晚上 12 點
  • 聯絡電話
    (02) 3366-9010
報名資格附加規定

一、學力證明(學位證書或在學證明)
二、歷年成績單
三、總成績名次證明書
四、履歷表(不限格式)
五、考生審查資料表(含就學計畫):請於報名前至學院網站填寫考生審查資料,列印成
PDF檔上傳,此為審查之重要參考,請正確且詳實填寫相關項目。
六、報名切結書:請於報名前至學院網站下載,詳閱後簽名表示同意,掃描成PDF檔上傳
,此為必繳文件,未簽名上傳者即視同未完成報名,將不受理審查。
七、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如研究報告、競賽榮譽證書等皆可列入參考(選繳)
八、推薦函(選繳,至多3封,限由推薦人上傳)
(報名期間補件請洽重點科技研究學院辦公室,上傳截止日後不受理資料補件,應繳交資
料不全者,將嚴重影響審查成績之評定。)

書面審查 100%

所需資料

  • 學力證明(學位證書或在學證明)
  • 歷年成績單
  • 總成績名次證明書
  • 履歷表(不限格式)
  • 考生審查資料表(含就學計畫):請於報名前至學院網站填寫考生審查資料,列印成PDF檔上傳,此為審查之重要參考,請正確且詳實填寫相關項目。
  • 報名切結書:請於報名前至學院網站下載,詳閱後簽名表示同意,掃描成PDF檔上傳,此為必繳文件,未簽名上傳者即視同未完成報名,將不受理審查。
  •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如研究報告、競賽榮譽證書等皆可列入參考(選繳)
  • 推薦函(選繳,至多3封,限由推薦人上傳)

報名期間補件請洽重點科技研究學院辦公室,上傳截止日後不受理資料補件,應繳交資料不全者,將嚴重影響審查成績之評定。

審查方式

就所繳資料加以審查

筆試 未指定
口試 未指定
其他

原簡章無此項目

歷屆錄取概況

尚未有歷屆錄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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