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
機械工程學系碩士班
115 年甄試簡章

  • 所組代碼
    5120
  • 身份別
    一般生
  • 招生名額
    155
  • 放榜時間
    11/20 中午 12 點前(第 2 梯)
  • 線上報到時間
    11/25 早上 10 點至 11/27 晚上 12 點
  • 聯絡電話
    (02)33662733
報名資格附加規定

報考者須工、理、農、電資、電機、管理學院與機械研究課題之相關科系的畢業(含應屆
)生。

書面審查 100%

所需資料

  • 學位證書或學生證或在學證明
  • 歷年成績單(請見其他規定說明五)
  • 名次證明書(請見其他規定說明六)
  • 自傳及讀書計畫(建議各1000字以內,不拘格式。)
  •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 至少兩封推薦函(僅限推薦人上傳PDF檔,不拘格式。) (報名期間補件請洽系辦公室,上傳截止日後不受理資料補件。)

歷年成績單中如有科目為抵免或免修,請檢附原始修習成績證明(英文科目可免 附)。此為參考用,若無則可免。

審查方式

就所繳資料加以審查

筆試 未指定
口試 未指定
其他
  • 本系分六組:1. 固體力學組(志願代碼5121)招生名額30名,2. 設計組(志願 代碼5122)招生名額31名,3. 製造組(志願代碼5123)招生名額32名,4. 流體 力學組(志願代碼5124)招生名額15名,5.熱學組(志願代碼5125)招生名額 16名,6.系統控制組(志願代碼5126)招生名額31名。
  • 考生可就本系六組中,至多選擇二個志願組別,錄取考生依總成績名次高低及志 願順序分組錄取。每位錄取生以錄取一組為限,且以正取組別為優先。各組如於 正取生報到後有缺額,僅以選擇該組為第一志願之備取生依名次順序遞補。
  • 填寫報名資料時,請於「選擇組別志願」欄位依志願順序輸入「志願代碼」。報 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志願。
  • 報名期間可至本系網站填寫參考資料,是否填報不影響審查結果。
  • 名次證明以系排名為準;如歷年成績單中已載明名次者,則無須另行繳交名次證 明書。
歷屆錄取概況

尚未有歷屆錄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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