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
法醫學研究所碩士班甲組(在職生)
115 年甄試簡章

報名資格附加規定

一、具病理專科醫師證書者。或
二、醫學系畢業並有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PGY)證書或115學年度入學前可完成PGY訓練者

書面審查 20%

所需資料

  • 一、學位證書
  • 二、服務年資證明書
  • 三、病理專科醫師證書或一般醫學訓練(PGY)證書
  • 四、歷年成績單
  • 五、自傳
  • 六、就學計畫
  • 七、推薦函1封(原就讀學系所教授或工作單位主管或臨床教師,推薦人或考生皆可上傳PDF檔) (報名期間補件請洽所辦公室,上傳截止日後不受理資料補件)

報名期間補件請洽所辦公室,上傳截止日後不受理資料補件

審查方式

就所繳資料加以審查

筆試 未指定
口試 80%

參加資格

審查成績排名在前3名者。

口試時間

10月22日(星期三)上午9時起

口試地點

臺北市中山南路7號 臺大醫院東址3樓 法醫學科會議室

注意事項

口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其他
  • 二、本組目的在培養法醫及病理雙專業人才,本組在職生得申請臺大醫院病理部住院醫師,本所和臺大醫院病理部合作,提供全面完整的法醫學及病理學之學術、臨床、實務教學,畢業後可同時取得法醫師及病理專科醫師的應考資格。
  • 三、若有相關問題,可至本所網站查詢甄試Q&A或來電詢問。
  • 符合口試資格名單於10月15日(星期三)下午公布於本所網站(10/16才開放繳費),請考生自行查詢,不另通知。
歷屆錄取概況
年度報名人數錄取數錄取率最低錄取分數
202400.0%
20233133.3%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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