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
華語教學碩士學位學程一般生(3)
115 年甄試簡章

  • 所組代碼
    1200
  • 身份別
    3
  • 招生名額
    3
  • 放榜時間
    11/20 中午 12 點前(第 2 梯)
  • 線上報到時間
    11/25 早上 10 點至 11/27 晚上 12 點
  • 聯絡電話
    (02)33661499
報名資格附加規定

學士班在校學業成績總名次列全班(組)人數前15%者。(無法提出名次證明者,視同報考資格不符,請勿報名)

書面審查 70%

所需資料

  • 學位證書或學生證
  • 學士班歷年成績單
  • 名次證明書
  • 自傳(A4紙2頁以內)
  • 學習計畫(A4紙5頁以內,含修課計畫與未來研究方向)
  • 教授推薦函1封(僅限推薦人上傳)

報名資料上傳確認後,不接受資料補件或更新

審查方式

就所繳資料加以審查

筆試 未指定
口試 30%

參加資格

審查成績排名在前6名且達70分(含)以上者。

口試時間

11月3日(星期一)下午

口試地點

本校校總區校史館2樓203室 華語教學碩士學位學程會議室

注意事項

符合口試資格名單於10月30日(星期四)公布於本學程網站,考生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另通知。口試順序依准考證號碼排序。

其他
  • 甄試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 得不足額錄取,缺額併入本校碩士班一般考試招生名額內。
歷屆錄取概況

尚未有歷屆錄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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