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
中國文學系碩士班
115 年甄試簡章

  • 所組代碼
    1010
  • 身份別
    一般生
  • 招生名額
    8
  • 放榜時間
    11/20 中午 12 點前(第 2 梯)
  • 線上報到時間
    11/25 早上 10 點至 11/27 晚上 12 點
  • 聯絡電話
    (02)33664003
報名資格附加規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無法提出名次證明者,視同報考資格不符,請勿報名)
一、學士班在校學業成績總名次列全班(組)人數前15%者。
二、曾獲國科會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獎助且學士班在校學業成績總名次列全班(組)人數前
20%者。
三、曾於具審查制度之刊物發表學術論文且學士班在校學業成績總名次列全班(組)人數
前20%者。
四、曾獲具評審制度之研究論文獎項且學士班在校學業成績總名次列全班(組)人數前
20%者。

書面審查 60%

所需資料

  • 學位證書或學生證
  • 學士班歷年成績單
  • 報考資料檢覈表(依其他規定第一點辦理)
  • 學士班名次證明書。以條件二、三、四報名者尚須一併上傳計畫成果或相關論文
  • 自傳(1000字以內)
  • 學術論文代表作(5000字以上)至少1篇
  • 研究計畫(應立題目,3000字以內)
  • 可附5年內已發表或得獎之文學創作至多2篇 (報名期間補件請洽系辦公室,上傳截止日後不受理資料補件)

學士班名次證明書。以條件二、三、四報名者尚須一併上傳計畫成果或相關論文

審查方式

就所繳資料加以審查

筆試 未指定
口試 40%

參加資格

審查成績排名在前16名且達75分(含)以上者。

口試時間

11月4日 - 11月5日

口試地點

本校校總區文學院2樓中文系會議室

注意事項

原簡章無此項目

其他
  • 報名前請至本系網頁「招生入學」處下載「報考資料檢覈表」,由考生詳細勾選 簽名後上傳。如填寫不實,取消錄取資格。
  • 學術論文代表作與研究計畫之題目與內容不得相同。字數限制皆包含註腳。以 條件(二)、(三)、(四)報名者,代表作可為計畫成果或相關論文。
  • 符合口試資格名單於10月31日上午10時起公布於本系網站,考生請自行上網查詢 ,不另通知。
  • 甄試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 得不足額錄取,缺額併入本校碩士班一般考試招生名額內。
歷屆錄取概況
年度報名人數錄取數錄取率最低錄取分數
202432825.0%81.12
202332825.0%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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